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露天開采新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2-02-19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露天開采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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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隸屬于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礦區位于龍南市縣城168º方向,直線距離約17km處,行政區劃隸屬龍南市臨塘鄉管轄。礦區地理坐標:東經114°49′00″,北緯24°45′00″。
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開采礦種為水泥用凝灰巖。采用深孔爆破作業,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現持贛州市自然資源局于2019年5月15日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7002014057230134397),開采礦種:水泥用凝灰巖、綜合利用回收鐵,生產規模為8.4萬m3/a。
2020年7月,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提交了《江西省龍南縣路塘礦區水泥配料用凝灰巖、石英砂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下簡稱《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核實報告》中共估算了V1、V2、V3三條礦體,其中V1、V2號礦體為原有水泥用凝灰巖礦體,V3號礦體為新增水泥用石英砂巖礦礦體,礦山現有采礦證開采礦種只有水泥用凝灰巖礦,根據現行的礦證管理政策法規,礦區開采礦種中不能增加水泥用石英砂巖礦,故暫不對V3礦體進行設計利用,未來如果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礦山需重新編制方案對開采礦種進行增加。
2020年12月,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提交了《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同年12月委托江西博元礦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提交了《龍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可研報告》擬定礦山生產規模為90萬t/a,開采年限為18.99a,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深孔爆破作業,機械裝礦,最低開采標高為+280m、臺階高度15m。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要求,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露天開采新建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贛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評價人員自2021年8月12日起多次對擬建項目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按《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要求,依據委托方提供的《可研報告》等其它相關資料,評價組對項目資料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在初步進行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劃分了評價單元,選擇了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并預測其危險度;評價建設項目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編制了《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露天開采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為了保證評價報告質量,報告形成初稿后,組織人員對評價報告進行了內部審核,經由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形成了本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領導和相關人員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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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李永輝、許玉才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浩、林大建、黎余平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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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李永輝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1年8月12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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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評價對象:《龍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可行性研究報告》涉及的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區內V1、V2礦體建設項目。
評價范圍:評價內容僅涉及《可研報告》擬定的開采工藝、安全設備設施以及礦山安全管理。
依據《采礦許可證》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備案證明》(贛地儲備字[2020]119號),《可研報告》擬開采V1、V2號水泥用凝灰巖礦體,設計開采范圍由9個拐點圈定,開采面積為0.4205km2,開采標高為+416m至+280m。
本次評價采場范圍為礦區擬開采范圍內的包括場內運輸道路、排土場等安全設施。
礦山場外運輸、破碎和職業衛生及環境保護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二、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礦體埋藏淺,礦體穩定,開采技術條件簡單,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現有安全技術條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設項目周邊環境較簡單,礦區西側約900m處有國道G105經過,在礦區范圍內山頂高處可目視G105國道。周邊環境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要求。
3)在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設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較好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結論:龍南縣山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龍南縣路塘水泥用凝灰巖礦新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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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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