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
發布時間: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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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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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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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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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下稱:莫求礦業)成立于2019年7月16日,位于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裴梅鎮塘邊村,注冊資本伍仟萬元,法人代表鄭立忠,經營范圍為建筑石料的開采、加工、銷售;建筑材料的批發、零售。2020年1月,莫求礦業取得萬年縣自然資源局頒發的萬年縣裴梅鎮塘邊礦區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采礦許可證》。萬年縣裴梅鎮塘邊礦區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為新建礦山,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80萬m3/年,礦區面積為0.4675km2,開采深度為+289m至+110m。
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在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了“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的項目”(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1129- 12-03-016887),以萬年縣裴梅鎮塘邊礦區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作為料源,綜合利用廢石,建設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生產線。
1)建設項目規劃符合性評價單元
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在萬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了“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的項目”(項目統一代碼為:2019-361129- 12-03-016887),以萬年縣裴梅鎮塘邊礦區建筑石料用花崗巖礦作為料源,綜合利用廢石,建設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生產線。項目屬于建材行業,未列入限制類及淘汰類項目,屬鼓勵類建設項目。建設項目規劃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2)選址及總平面布置單元
該項目選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工廠企業平面設計規范》的要求。項目的總平面布置綜合考慮了生產、運輸、消防的要求,整體布局合理;廠區功能分區明確,道路滿足交通、消防和物料輸送的要求,廠址與周邊環境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該項目在選址及總平面布置方面符合安全要求。
3)生產工藝及設備單元
該單元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車輛傷害、觸電、火災等,其危險等級為Ⅱ-Ⅲ級,在采取相應安全對策措施的基礎上,事故的風險可以避免和處于可接受的程度。
4)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
該項目供配電系統基本滿足相關規范要求,但建議消防水泵房、中央控制室作為二類負荷考慮,設置備用電源;該項目消防系統設計基本滿足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的要求,但存在火災危險的場所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配置滅火器以及可能因運輸車輛起火引起皮帶燃燒,應設置消火栓。
5)安全管理單元
企業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投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落實可研和本報告提出的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6)產業政策分析
工程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其生產工藝和設備設施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本項目所在地場地及周邊前期未發現斷裂、塌陷等不良地質作用,未發現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沉陷等地質災害,項目建設前已進行工程地質勘查,根據本項目的地質調查報告,建設場地穩定性較好,適宜工程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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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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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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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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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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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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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王紀鵬、黃伯揚、許玉才、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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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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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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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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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1年12月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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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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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規劃合理,項目的場地選址、平面布置及周邊環境符合安全要求,所在地自然條件適合建設,生產工藝成熟,本項目在采取本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后,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針對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在今后生產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企業在施工中和今后運行中充分考慮安全設施設計以及本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后,則該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結論:萬年縣莫求礦業有限公司年加工200萬噸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及機制砂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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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