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
發布時間: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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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安全預評價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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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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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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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位于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隸屬于康馬鎮白隆村強麥農牧民建筑施工隊,礦區位于日喀則市康馬縣涅如堆鄉境內,距康馬縣城約45km,距G562國道(原S204省道)31.5km,交通條件較好。2019年5月由四川省冶金地質勘查院編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建設規模5.0萬m3/a,為新建礦山,擬采用露天開采,挖掘機挖掘,裝載機裝載,公路卡車開拓運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康馬縣嘎拉鄉塔康建筑隊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按照礦區所在地國土部門要求,本安全預評價報告同時作為申辦采礦許可證的前置條件之一。
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礦山建設項目是生產能力5.0萬m3/a的小型礦山,為新建礦山,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預防、預測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必要手段。我們通過對礦山建設項目的分析和預測,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進行歸納、整合各部分預評價結果;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通過對項目的采掘工藝、機械設備、作業環境、安全管理系統的分析,可以確認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為坍塌滑坡、高處墜落、放炮事故、物體打擊、水災害、火災害、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容器爆炸;有害因素為生產性粉塵、噪聲、高溫和低溫等。
建設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邊坡坍塌和滑坡、地表水危害。該建設項目取得了相關合法手續及證件,符合開辦程序。
該建設項目地質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已經通過有關部門評審。相關資料和圖紙基本齊全。
重大危險源。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和《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險源辨識》(WJ/T9093-2018)的規定,本項目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開發利用方案按《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提出的(分層開采,臺階高度、臺階坡面角等)基本能指導礦山安全生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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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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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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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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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李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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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劉月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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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管自強、謝寒梅、許玉才、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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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管自強、李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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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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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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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4,查看現場、收集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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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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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康馬縣涅如堆鄉乃龍村砂巖礦5.0萬m3/a露天采礦工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中7.1條,礦山企業在職業危害防治方面應做到:
對存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場所進行定期檢測。
制定防治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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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