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崇義縣金坑鄉園田采石場新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1-04-18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崇義縣金坑鄉園田采石場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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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為新建礦山,隸屬于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礦區位于贛州市崇義縣城北西325º方向直線距離約23km處,行政區劃隸屬崇義縣金坑鄉元田村管轄。礦區地理坐標:東經114°11′05″,北緯25°48′28″。
2017年10月,由崇義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并提交了《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普查地質報告》(以下簡稱《普查地質報告》)。2019年10月,贛州市礦業權交易中心受崇義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公開出讓了“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采礦權。2019年11月12日,江西盛達商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公開競拍,有償取得該礦業權。采礦權基本情況:礦權競得人:江西盛達商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礦業權人: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礦山名稱: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2月,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項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并提交了《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三合一方案》擬定礦山生產規模為22.45萬m3/a,開采年限為9.63a,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深孔爆破作業,機械裝礦,最低開采標高為+275m、臺階高度10m。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要求,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擬建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贛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評價人員自2020年3月17日起多次對擬建項目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按《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要求,依據委托方提供的《方案》等其它相關資料,評價組對項目資料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在初步進行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劃分了評價單元,選擇了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并預測其危險度;評價建設項目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編制了《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新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為了保證評價報告質量,報告形成初稿后,組織人員對評價報告進行了內部審核,經由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形成了本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的領導和相關人員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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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陳浩 |
報告審核人: |
李永輝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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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3月17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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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評價對象:《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涉及的贛州盛磊綠色礦業有限公司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建設項目。
評價范圍:評價內容僅涉及《三合一方案》擬定的開采工藝、安全設備設施以及礦山安全管理。
依據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劃定的礦區范圍(水平范圍:X=2855708.81-2855366.81、Y=38518501.07-38518501.07;高程:+415m至+275m)。
本次評價采場范圍為礦區擬開采范圍內的包括場內運輸道路、排土場等安全設施。
礦山場外運輸、炸藥庫、破碎和職業衛生及環境保護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二、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礦體埋藏淺,礦體穩定,開采技術條件簡單,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現有安全技術條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設項目周邊環境較簡單,礦山東側800m處G220國道與露采場不可視。周邊環境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要求。
3)在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設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較好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結論:崇義縣金坑鄉圓田采石場新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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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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