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
發布時間:2023-06-12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 | |||||||||||||||||||||||||||||||||||||||||||||||||||||||||||||||||||||||||||||||||||||||||||||||||||||||||||||||||||||||||||||||||||||||||||||||||||||||||||||||||||||||||||||||||||||||||||||||||||||||||||||||||||||||||||||||||||||||||||||||||||||||||||
項目名稱: |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 |||||||||||||||||||||||||||||||||||||||||||||||||||||||||||||||||||||||||||||||||||||||||||||||||||||||||||||||||||||||||||||||||||||||||||||||||||||||||||||||||||||||||||||||||||||||||||||||||||||||||||||||||||||||||||||||||||||||||||||||||||||||||||
簡 介: |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縣鹽化產業城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開發、生產和銷售農藥、精細化工產品,為國家定點農藥生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本技改項目企業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占地面積333335m2(約500畝),法人代表史成華,注冊資本22000萬元人民幣。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線)及其配套鹽水回收處理(即1200噸/年羥基乙酸丁酯(99.8%)、700噸/年羥基乙酸鈉(98%)),14000噸1,1,2,3-四氯丙烯(4E)及其配套焦油減量化處理(即1,1,2,3-四氯丙烯廢水提高可生化性處理,現已拆除),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產品項目(2,4-D二線),年產12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鈉,1200噸2-甲-4-氯苯氧乙酸,年產300噸催化劑生產線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企業現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21年5月辦理,許可時間為2021年5月13日到2024年5月12日。現有建構筑物主要包括14座生產車間:101氯化廠房、102縮合廠房、103酸化廠房、104回收廠房、2101脫氯化氫廠房、2102氯化廠房、2103鹽水濃縮廠房、3101酸化廠房、3102縮合廠房、3103氯化廠房、3104回收廠房、3105蒸發除鹽廠房、4101焦油處理車間、催化劑車間;205原料倉庫(五金)、207產品倉庫、206原料倉庫、203液氯倉庫、201原料罐區、202酸堿罐區、2201原料倉庫、2202成品罐區、3201丙類倉庫、3202甲類倉庫、3204苯酚氯乙酸罐區及裝卸臺等倉儲設施;變配電間、鍋爐房、冷凍、空壓制氮站、動力車間、生產控制樓等公用工程廠房;循環消防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水處理池;三廢處理(含廢水處理、廢氣處理、廢固倉庫等);辦公樓、食堂、門衛、氟化實驗室等生活辦公用房。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現有職工540人,專科以上學歷131人,中高級職稱11人。其中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約60人,其余為生產及輔助生產人員。該企業為總經理負責制,設有辦公室、安全部、生產部、項目部、技術部、財務部、經營部、倉儲部、品管部、質檢部等職能部門,設有2,4-D車間一線(原一車間)、二車間(公用輔助車間)、三車間(廢水處理),4E車間、2,4-D車間二線(原五車間),車間下設班組。 2021年3月,為滿足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計劃對公司現有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2,4-D一線)及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2,4-D二線)、年產5000噸2,4-D 二甲胺鹽水劑裝置、年產3000噸2,4,6-三氯酚(TCP)裝置以及液氯倉庫應急處置系統進行技術改造,該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公司2,4-D車間二線2,4-二氯苯氧乙酸(2,4-D)項目先氯化法的成熟生產工藝改造2,4-D車間一線2,4-二氯苯氧乙酸(2,4-D)項目生產裝置,并對兩期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項目進行自動化水平提升及工藝優化。本次技改分兩期進行:第一期改造范圍為:一線2,4-D縮合、一線2,4-D酸化、一線2,4-D氯化、一線2,4-D回收廠房萃取部分及廢水轉入二線廢水處理部分、一線2,4-D回收廠房水劑部分、二線2,4-D縮合SIS改造部分;第二期改造范圍為:三氯酚改造、液氯倉庫改造、一線2,4-D回收廠房內粗品2,4-D改造。 本技改項目屬于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該項目2021年3月29日經新干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103-360824-07-02-418194); 2021年8月18日通過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贛應急危化項目審字[2021] 2160號);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完成,2021年12月27日通過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贛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 2186號);該項目于2022年8月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了安全設施變更設計。本技改項目2021年12月開始施工建設,分兩期建設,一期、二期工程2022年5月整體竣工,2022年5月17日通過了試生產方案專家評審,并于2022年5月20日開始投入試生產,試生產(使用)期限至2023年5月19日。 該項目廠址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原有廠區,主要涉及裝置為年產4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裝置(一線20000噸、二線20000噸)、年產10000噸2,4-D 二甲胺鹽水劑裝置、年產6000噸2,4,6-三氯酚(TCP)裝置。該項目不涉及原有總圖布置的調整及原有建構筑物的結構變化,僅在原有車間內進行工藝優化及設備的增加與布置的調整,屬于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涉及建構筑物主要有酸化廠房、縮合廠房、酸化縮合室外設備區、氯化廠房、氯化回收室外設備區、回收廠房、液氯倉庫等部分,不改變原有各建筑物的外管及內部結構,所涉及各建構筑物均已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總平面布置設計采用原規范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進行。 該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物料主要有氯乙酸、苯酚、液氯、液堿、鹽酸、甲苯、催化劑(鐵系列)、活性炭、正丁醇、40%二甲胺溶液、純堿、2,4-二氯苯氧乙酸(2,4-D)、2,4-二氯苯酚(DCP)、2,4,6-三氯苯酚(TCP)、2,4-D二甲胺鹽水劑、焦油、次氯酸鈉、氯化鈉、氯代正丁烷、70%羥基乙酸水溶液、羥基乙酸丁酯、氮氣(壓縮的)、R22等。其中原料氯乙酸、苯酚、液氯、液堿、鹽酸、甲苯、正丁醇、40%二甲胺溶液、氮氣、R22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產品2,4,6-三氯苯酚、2,4-D二氯苯酚,副產品氯代正丁烷、鹽酸、次氯酸鈉,中間產物氯乙酸鈉、氯化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生產過程中涉及溶劑甲苯、正丁醇回收,故,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且本次安全環保技術提升后,企業產品2,4-D二甲胺鹽水劑、副產品2,4,6-三氯苯酚(TCP)的產能均發生變化,故需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該項目廠址所在地屬于江西新干鹽化工業城的南區(已認定的化工園區批復四至范圍內),東側廠界邊上有一處桿高20m的110KV高壓電力線,再往東為鉑瑞能源(新干)公司—熱電廠;北面為江西巴姆博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歐氏化工有限公司廠址用地及江西贛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擬用地,圍墻距離30m,相鄰廠房距離為54m(目前相鄰最近的為鍋爐房);西面為工業城主干道鹽化大道,道路西側為邦浦化工、江西鑫吉新公司等企業(圍墻距離大于50m),廠界西側沿道路為110kV架空電力線,距離裝置大于100m;南側為工業廢鹽及副產鹽深度資源化利用項目規劃用地,再往南為江西仰力公司用地;西南側距企業廠界約900m處有一座水庫,即七化水庫(灌溉用水)。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廠址1000m(以紅線計)范圍內有1個村莊,即東北面的朝山上村,最近距離920m,廠區距離京九鐵路的距離為1200m,距離贛江的距離大于2km。本技改項目所在廠址周邊500m范圍內無其他民用居住區,無珍稀保護物種、名勝古跡、軍事禁用區等,廠址所在地周邊500m內無行政、商業中心、車站、碼頭等公共設施。本技改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敏感區域,符合現行相關規范要求。 該技改項目由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條件評價,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及變更設計并編制了安全設計專篇,機電設備及管道安裝施工由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工程監理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監理部承擔。該項目于2022年1月開始建設,2022年5月竣工。該項目采用DCS控制系統,設置有多種參數檢測、顯示、報警及工藝聯鎖和安全儀表系統(SIS),配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工業電視監視系統、消防系統、安全泄壓裝置等。該項目2022年5月20日開始投料試運行,生產出的產品質量合格,在試運行過程中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由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了調整優化,目前各項安全設施按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安裝到位,且運行良好。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 | |||||||||||||||||||||||||||||||||||||||||||||||||||||||||||||||||||||||||||||||||||||||||||||||||||||||||||||||||||||||||||||||||||||||||||||||||||||||||||||||||||||||||||||||||||||||||||||||||||||||||||||||||||||||||||||||||||||||||||||||||||||||||||
報告審核人: | 王 冠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王 波、謝寒梅、占偉、曾華玉、倪宏華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王 冠、王 波、占 偉、謝寒梅、曾華玉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王 波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8.11;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 | |||||||||||||||||||||||||||||||||||||||||||||||||||||||||||||||||||||||||||||||||||||||||||||||||||||||||||||||||||||||||||||||||||||||||||||||||||||||||||||||||||||||||||||||||||||||||||||||||||||||||||||||||||||||||||||||||||||||||||||||||||||||||||
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概況: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新干縣鹽化產業城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致力于開發、生產和銷售農藥、精細化工產品,為國家定點農藥生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該企業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占地面積333335m2(約500畝),法人代表史成華,注冊資本22000萬元人民幣。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一線)及其配套鹽水回收處理(即1200噸/年羥基乙酸丁酯(99.8%)/700噸/年羥基乙酸鈉(98%))、14000噸1,1,2,3-四氯丙烯(4E)及其配套焦油減量化處理(即1,1,2,3-四氯丙烯廢水提高可生化性處理)、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系列產品項目(2,4-D二線)、年產12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鈉、1200噸2-甲-4-氯苯氧乙酸、年產300噸催化劑生產線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 企業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項目(2,4-D一線)已于2015年5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15年5月13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15]0844號;14000噸1,1,2,3-四氯丙烯項目已于2016年4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16年5月20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2,4-D配套鹽水回收處理裝置(即1200噸/年羥基乙酸丁酯(99.8%)/700噸/年羥基乙酸鈉(98%)生產裝置)已于2018年3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18年4月24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同時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2,4-D二線項目已于2019年5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于2019年6月19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2500t/a1,1,2,3-四氯丙烯焦油減量化處理項目暨1,1,2,3-四氯丙烯廢水提高可生化性處理項目(不屬于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產品,不需辦理許可變更)于2019年6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1200噸/年2,4-二氯苯氧乙酸鈉、1200噸/年2-甲-4-氯苯氧乙酸項目于2019年8月通過安全竣工驗收并于2019年12月12日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年產300噸催化劑項目(不屬于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產品,不需辦理許可變更)于2020年11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目前2500t/a1,1,2,3-四氯丙烯焦油減量化處理裝置(此裝置現已拆除)及年產300噸催化劑裝置正處于停產狀態。企業最近于2021年5月13日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許可時間為2021年5月13日到2024年5月12日。許可范圍為一期2,4-二氯苯氧乙酸(20kt/a)、二期2,4-二氯苯氧乙酸、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三種產品合計20kt/a)、31%鹽酸(45946.9t/a)、次氯酸鈉溶液(8125.2t/a)、2,4-滴二甲胺鹽水劑(5kt/a)、1,1,2,3-四氯丙烯(14kt/a)、羥基乙酸丁酯(2418t/a)、羥基乙酸鈉(700t/a)、1,3-二氯丙烯(10799t/a)、四氯丙烷(22484t/a)、三氯丙烯(55%,18087t/a)、五氯丙烷(17884t/a)、1-氯正丁烷(168.8t/a)、、70%羥基乙酸水溶液(882t/a)、苯酚鈉(43900t/a)、氯乙酸鈉(22100t/a)、2,4-二氯苯氧乙酸鈉(1200t/a)、2-甲-4-氯苯氧乙酸(1200t/a)。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廠區現有建構筑物主要包括14座生產車間:101氯化廠房、102縮合廠房、103酸化廠房、104回收廠房、2101脫氯化氫廠房、2102氯化廠房、2103鹽水濃縮廠房、3101酸化廠房、3102縮合廠房、3103氯化廠房、3104回收廠房、3105蒸發除鹽廠房、4101焦油處理車間、催化劑車間;205原料倉庫(五金)、207產品倉庫、206原料倉庫、203液氯倉庫、201原料罐區、202酸堿罐區、2201原料倉庫、2202成品罐區、3201丙類倉庫、3202甲類倉庫、3204苯酚氯乙酸罐區及裝卸臺等倉儲設施;變配電間、鍋爐房、冷凍、空壓制氮站、動力車間、生產控制樓等公用工程廠房;循環消防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水處理池;三廢處理(含廢水處理、廢氣處理、廢固倉庫等);辦公樓、食堂、門衛、氟化實驗室等生活辦公用房。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8月開始在現有廠區西南面建設10000t/a2,4-D異辛酯生產裝置、20000t/a2,4-D二甲胺鹽水劑生產裝置項目,目前異辛酯生產裝置已建成并投入試生產,正在辦理驗收手續;2,4-D二甲胺鹽水劑生產裝置由于市場原因未進行建設。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3月開始籌建5000t/a取代苯乙腈、2300t/a丙硫菌唑中間體、3200t/a肟菌酯中間體項目及2000噸/年肟菌酯、2000噸/年丙硫菌唑原藥項目,這兩個項目目前正在建設中。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現役生產裝置進行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提升改造,該改造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試生產,12月4日通過專家現場驗收。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在役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201原料罐區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03液氯倉庫構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管危險化學品有液氯(氯氣)、甲苯、苯酚、40%二甲胺溶液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有氯化工藝。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現有職工540人,專科以上學歷131人,中高級職稱11人。其中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約60人,其余為生產及輔助生產人員。該企業為總經理負責制,設有辦公室、安全部、生產部、項目部、技術部、財務部、經營部、倉儲部、品管部、質檢部等職能部門,設有2,4-D車間一線(原一車間)、二車間(公用輔助車間)、三車間(廢水處理),4E車間、2,4-D車間二線(原五車間),車間下設班組。該企業配備了一定相應數量的特種作業人員,其中鍋爐工3人,危險工藝操作66人,氯化、液氯崗位28人、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15人,登高作業11人,高、低壓電工12人、熔化焊接與熱切割6人,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7人,特種設備管理4人。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SHE委員會,設置了安全環保部,配備安全管理人員13人,生產車間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生產班組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化工專業背景。且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4人。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15人經過省市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書。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初次取得安全標準化證書,2020年8月通過安全標準化二級考評(復審),并換取了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贛AQBWⅡ[2020]056,有效期至2023年8月。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于2021年11月10日在吉安市應急管理局進行了備案登記,備案編號:360800-2021-C0070,企業每年定期并對預案進行了演練,演練次數不少于2次/年。 2、建設項目工程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 項目規模:2,4-二氯苯氧乙酸40000噸/年; 2,4-D 二甲胺鹽水劑10000噸/年; 2,4,6-三氯苯酚(TCP)6000噸/年。 項目地址: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化工園區) 項目性質:技改項目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投資主體: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成華 廠區占地面積:333335m2(約500畝) 投資總額:4935萬元 安全設施設計單位: 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證書編號:A136001820。 工程施工單位: 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設備、管道等安裝),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等,證書編號D341201320,壓力管道許可TS3810392-202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 (蘇)JZ安許證字[2005]040082) 工程監理單位: 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化工石油工程監理甲級,證書編號:E136001820-4/1。 該項目一期、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整體竣工,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單位共同組織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出具了建設項目轉入試生產階段意見,同意該項目轉入試生產,試生產起始時間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 本技改項目屬于技術改造項目,是為了滿足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對公司現有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一線)及年產20000噸2,4-二氯苯氧乙酸(2,4-D)系列產品(二線)以及液氯倉庫應急處置系統進行技術改造。本次技改分兩期進行:第一期改造范圍為:一線2,4-D縮合、一線2,4-D酸化、一線2,4-D氯化、一線2,4-D回收廠房萃取部分及廢水轉入二線廢水處理部分、一線2,4-D回收廠房水劑部分、二線2,4-D縮合SIS改造部分;第二期改造范圍為:三氯酚改造、液氯倉庫改造、一線2,4-D回收廠房內粗品2,4-D改造。 本次技改項目的范圍包括:酸化廠房、縮合廠房、酸化縮合室外設備區、氯化廠房(101氯化廠房的火災類別由甲類變為乙類)、氯化回收室外設備區、回收廠房、液氯倉庫等部分。該項目不涉及原有總圖布置的調整及原有建構筑物的結構變化,僅在原有車間內部進行工藝優化及設備的增加與布置的調整。 本次技改的內容主要包括一下方面: (1)建構筑物:本次技改項目不涉及原有總圖布置及原有建構筑物的結構變化,僅在原有車間內部進行工藝優化及設備的增加與布置的調整,增加自動化儀表,新增1套3000t/a的2,4,6-三氯苯酚(TCP)(2,4,6-三氯苯酚)生產裝置,增加1套板鏈機輸送裝置等,完成液氯倉庫、氯化、精餾、縮合、酸化等裝置自動化水平提升改造。 (2)產品方案及規模:不新增建設面積,在原有廠房內完成安全環保技術提升改造,擴大生產規模,提升自動化裝置水平, 2,4-D二甲胺鹽水劑產能從5000噸/年提升至10000噸/年,2,4,6-三氯苯酚(TCP)產能從3000噸/年提升至6000噸/年。 本技改項目具體技改內容詳見下表:
該技改項目2021年3月29日經新干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備案(項目統一代碼為:2103-36082-07-02-418194); 2021年8月18日通過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贛應急危化項目審字[2021] 2160號);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完成,2021年12月27日通過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贛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 2186號);該項目于2022年8月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了安全設施變更設計。本技改項目2021年12月開始施工建設,分兩期建設,一期、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17日通過了試生產方案專家評審,并于2022年5月20日開始投入試生產,試生產(使用)期限至2023年5月19日。 該項目生產過程涉及的物料主要有氯乙酸、苯酚、液氯、液堿、鹽酸、甲苯、催化劑(鐵系列)、活性炭、正丁醇、40%二甲胺溶液、純堿、2,4-二氯苯氧乙酸(2,4-D)、2,4-二氯苯酚(DCP)、2,4,6-三氯苯酚(TCP)、2,4-D二甲胺鹽水劑、次氯酸鈉、氯化鈉、氯代正丁烷、70%羥基乙酸水溶液、羥基乙酸丁酯、氮氣(壓縮的)、R22等。其中原料氯乙酸、苯酚、液氯、液堿、鹽酸、甲苯、正丁醇、40%二甲胺溶液、氮氣、R22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副產品氯代正丁烷、鹽酸、次氯酸鈉、2,4,6-三氯苯酚,中間產品氯乙酸鈉、2,4-D二氯苯酚、氯化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且生產過程中涉及溶劑甲苯、正丁醇回收,故,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且本次安全環保技術提升后,企業產品2,4-D二甲胺鹽水劑、副產品2,4,6-三氯苯酚(TCP)的產能均發生變化,故需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該項目由江西省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條件評價,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及變更設計并編制了安全設計專篇,機電設備及管道安裝施工由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工程監理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監理部承擔。該項目于2021年12月開始建設,分兩期建設,2022年5月整體竣工。該項目采用DCS控制系統,設置有多種參數檢測、顯示、報警及工藝聯鎖和安全儀表系統(SIS),配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工業電視監視系統、消防系統、安全泄壓裝置等。 該項目一期、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20日開始投料試運行,生產出的產品質量合格,在試運行過程中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由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了調整優化,目前各項安全設施按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安裝到位,且運行良好。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整改緊迫程度:
二、評價結論: 1、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主要存在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高溫灼傷、化學性皮膚灼傷和化學性眼灼傷)、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淹溺等危險因素,另外還有有害物質、噪聲和振動、光環境不良、高溫等有害因素。 生產過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 2、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項目所涉及的201原料罐區(依托原有)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03液氯倉庫(利舊改造)構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重大事故后果評價,本技改項目液氯儲罐在容器大孔泄漏中毒擴散,靜風,E類情況下產生的影響最大,死亡半徑為844m,重傷半徑為1514m,輕傷半徑為2608m。 4、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計算,個人風險值和社會風險在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①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7)最大為493m,廠界北面。②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10-6)最大為58m,廠界南側。③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1×10-5)未出廠界。 在以上范圍內無相應的一、二、三類防護目標。 該技改項目社會風險曲線落在可容許區內。 5、該技改項目按《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評定,風險級別為Ⅲ級,屬于一般風險(黃色風險),處于中度危險區域,需要控制并整改。 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本技改項目企業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100%投用、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過考核合格并定期進行培訓,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相應規范要求,企業積極完善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 7、根據危險度評價方法分析:本技改項目涉及的101氯化廠房、3103氯化廠房及203液氯倉庫危險分值大于16分,屬于高度危險;104回收廠房、3104回收廠房危險分值處于11~15分,屬于中度危險;其余單元危險分值均在10分或以下,屬于低度危險。 8、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號),該技改項目未涉及監控化學品。 9、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令修正,2016年第666號令修改,2018年第703號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17〕120號,該技改項目涉及甲苯和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嚴格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2006])、《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安監總局令第5號[2006])等相關規定,對易制毒化學品進行管理,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10、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技改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1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改),該技改項目涉及化學品中液氯(氯氣)屬于劇毒品。 12、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衛法監[2003]142號,該技改項目涉及化學品中液氯(氯氣)、苯酚屬高毒物品。 13、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該技改項目涉及的物料中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的有液氯(氯氣)。對列入《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的危險化學品應針對其產生安全風險的主要環節,在法律法規和經濟技術可行的條件下,研究推進實施相應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4、根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該技改項目涉及的液氯(氯氣)、甲苯、苯酚、40%二甲胺溶液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要求,加強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15、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該技改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有氯化工藝。 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第29號令,2021年第49號令修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的通知》(應急廳〔2020〕38號),該技改項目的產品和工藝、設備不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該項目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屬于已規劃和認定的化工園區,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見附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劃和布局。 現場檢查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村莊、學校、醫院、高密度居民區、公園、政府辦公場所等敏感、脆弱目標。 該技改項目選址已通過安全條件評價及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并取得相關批復,《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意見書》(贛應急危化項目審字[2021] 2160號)、《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贛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1] 2186號)。 該技改項目已通過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的審批,詳見《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 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贛環環評[2021] 90號)。 2、根據《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2012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等,選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等滿足安全條件。 3、該技改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該技改項目設備、設施全部從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采購,參與施工的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設備安裝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施工過程進行了全過程的監理,特種設備安裝實施了全過程的安裝質量監督檢驗,設計資料、施工資料、監理資料及技術交工文件齊全且歸檔管理,所有安全泄壓裝置、計量、檢測儀器儀表有合格證,并進行了調試、校驗。因此,整個建設過程設備、設施的制造、安裝得到有效保障。 5、該技改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氯化工藝,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液氯、甲苯、苯酚、40%二甲胺溶液等,201原料罐區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03液氯倉庫構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兩重點一重大”裝置、貯罐等設置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及遠傳報警記錄功能的裝置。 該技改項目涉及的危險工藝裝置采用的控制系統包括:DCS 分散控制系統、SIS安全儀表系統、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等;該技改項目涉及的危險工藝操作溫度壓力低,放熱量不大,無高溫情況,已設置控制、連鎖點包括:進料量控制、切斷設施;緊急泄壓自動聯鎖。該技改項目安全聯鎖主要為三類,一類是DCS系統的工藝控制中相應的聯鎖控制;一類是設備自身的聯鎖裝置;一類是SIS系統,現場查驗相關資料和記錄,所有工藝聯鎖均進行了調試合格。 該技改項目SIS系統滿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的要求。 DCS系統、SIS系統配備UPS應急電源,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需求。 6、該技改項目依托的儲運、公用、輔助裝置可靠,可滿足該項目正常運行及事故狀態的需要。 7、該技改項目防爆電氣設備均由具有資質的單位供應并提供了防爆合格證及產品合格證,現場檢查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符合要求。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選型、數量、安裝與設計符合,滿足規范要求。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按防雷防靜電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了設計,按設施進行了施工。防雷防靜電接地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論為合格。 8、該技改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具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相應資質,建筑質量監督、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防雷、防靜電檢測等均具有相應的資質。 9、該技改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備案,安全條件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以及設計變更審批、試生產方案審查等。 10、該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已完善),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 1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經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并考試合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具有大專以上的化工類專業學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化工化學類(或安全相關工程)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企業配備化工類注冊安全工程師;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人員經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和年度安全培訓教育等。 12、該技改項目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41號,第79號、第89號修改)的要求。 三)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該技改項目中的甲苯、40%二甲胺溶液、苯酚、液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對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要求嚴格執行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SIS安全儀表系統,并能有效運行。 3、該技改項目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4、企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四)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中設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企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及設計變更一致;DCS系統、SIS系統與設計一致,且滿足工藝生產的需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均已取證;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及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等滿足《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所規定的學歷及專業要求;企業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按要求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本技改項目安全設施符合現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竣工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三、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 1、安全設施的更新與改進 企業應緊跟科技發展,不斷借鑒國內外同類企業所采用的安全設施,尋求更安全、更經濟、更合理的安全手段,對原有的安全設施定期檢驗,根據生產情況做出更新與改進。對老化、過期、淘汰的安全設施要及時更換。 1)依據《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 50493-2019:釋放源處于露天或敞開式廠房可燃氣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不大于10m,有毒氣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的距離不大于4m;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式廠房內,可燃氣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不大于5m,有毒氣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的距離不大于2m;甲B、乙A類液體等產生可燃氣體的液體儲罐的防火堤內,可燃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10m,有毒氣體探測器距其所覆蓋范圍內的任一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宜大于4m。 2)依據《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33-2009)7.3檢查與維護,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管理應由專人負責,對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記錄,記錄異常情況和處理措施及結果。探測器的傳感器已達到壽命或損壞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及時更換。 3)依據《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33-2009)7.3計量檢定,按計量要求對檢測報警儀定期檢定。 4)依據《作業場所環境氣體檢測報警儀通用技術要求》5.2.3,固定式報警儀,檢測器應具有防風雨、防沙、防蟲結構,安裝方便。指示報警器應便于安裝、操作和監視。 5)依據《石油天然氣工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安全規范》8檢查與維護,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管理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人員應接受過專門培訓,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應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必要時進行維護。每周應對報警器自檢試驗一次,檢查指示系統運行狀況。每兩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涉及連接部位、可動部件、顯示部分和控制旋鈕;故障燈;檢測器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檢測器部件是否堵塞;檢測器防護罩。 6)依據《石油天然氣工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安全規范》9維修與標定,維修和標定工作由有資質的單位承擔。經維修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應按要求進行全項標定。新安裝的可燃氣體檢測器應經檢定合格,檢驗合格證書有效,方予投入使用。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的檢定應按規定的項目和步驟進行。已投入使用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的檢定周期不應超過1年。 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設施、器材應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9)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10)依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用人單位應當確保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通訊報警裝置處于正常適用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運行,并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11)依據《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人員易觸及可動零部件,應竟可能封閉或隔離,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12)依據《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8,生產單位對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牌及其照明燈具等應至少半年檢查一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修整、更換或重新設置:a破壞可丟失;b標志的色度坐標及亮度因數超出其適用范圍;c逆向反射標志的逆向反射系數小于量小反射系數的50%。 13)依據《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每周應對消防泵和備用動力進行一次啟動試驗,并應按規范填寫系統周檢記錄表;每月度應對系統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規定,并應按規范填寫系統檢記錄表;每半年除儲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及高倍數泡沫產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并應按規范填寫系統年檢記錄表;系統運行每2年,應按規定對系統進行徹底地檢查和試驗,并應按規范填寫系統年檢記錄表。 14)企業每年都要制訂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有計劃地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消除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的完善與維護 該公司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各種新的安全生產問題會不斷出現,因此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安全設施、設備等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不斷的完善。 1)關于防爆設備防爆性能的檢測,目前還沒有相關規范做強制要求,應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原則,請具有相關檢測能力的單位進行檢測。 2)生產過程中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在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護。 3)加強對危險源的監管,不斷完善相關制度、預案等。根據要求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等。 4)公司應定期對粉塵、毒物、噪聲、高溫、輻射等有害因素進行職業衛生檢測。 5)對用于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進入廠區裝運車輛排氣管須有阻火裝置。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6)對工人要進行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安排其從事禁忌范圍的工作。 7)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8)要加強公司及車間班組的安全檢查,消除現場的各類不安全隱患;認真巡檢,發現隱患及時報告;要制訂公司、車間、班組的安全檢查表,開展有周期的檢查;發現安全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督促改進現場安全狀況。 9)對特種設備、強制檢測設備、防雷設施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檢驗、檢測,特種設備要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10)重點做好安全規程的完善和各級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特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工作。對接觸毒物的崗位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掌握該專業及該崗位的生產技能,并經安全、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12)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了解或掌握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和產生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并能根據其危險性質、途徑和程度(后果)采取防范措施。 13)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了解該崗位的工作內容以及與相關作業的關系,掌握完成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4)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及維護方法。 15)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掌握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方法;現場定點存放的防護器具應有撞人負責保管,經常性檢查和定期校驗。 16)項目單位應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參加生產的各類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理和緊急救護的方法。應經常檢查應急通訊設施。 17)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 3、主要裝置、設備(設施)和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1)依據《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第一百一十二條,使用單位應當對管道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且做出記錄,存入管道技術檔案。發現情況異常應當及時處理。 2)依據《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第一百一十四條,管道的重大維修應當由有資格的安裝單位進行施工。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制訂重大維修方案,重大維修方案應當經過使用單位技術負貴人批準。對于GCI 級管道采用焊接方法更換管段與閥門時,安裝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管道使用登記機關,并且向監督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后,方可進行重大維修施工。 3)依據《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第一百一十八條,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安排管道的定期檢驗工作,并且將管道全面檢驗的年度檢驗計劃上報使用登記機關與承擔相應檢驗工作任務的檢驗機構。全面檢驗到期時,由使用單位向檢驗機構申報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每年至少l 次(也可稱為年度檢驗),在線檢驗的時間,由使用單位根據生產情況安排。 4)依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7.1.4經常性維護保養: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壓力容器發置巡檢制度,并且對壓力容器本體及其安全附件、裝卸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附屬儀器儀表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且記錄,保證在用壓力容器始終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5)依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7.1.6,使用單位應當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有效期屆滿的1個月以前,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并且做好定期檢驗相關的準備工作。使用單位應當將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標志粘貼在《使用登記證》上。 6)依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情況之-的,操作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應急專項措施,并且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向本單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1)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超過規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2)受壓元件發生裂縫、異常變形、泄漏、襯里層失效等危及安全的;(3)安全附件失靈、損壞等不能起到安全保護作用的;(4)墊片、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的;(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肋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6)液位異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的;(8)與壓力容器相連的管道出現泄漏,危及安全運行的;(9)其他異常情況的。 7)依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充裝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對裝卸軟管必須每年進行1次耐壓試驗,試驗壓力為1.5 倍的公稱壓力,無滲漏無異常變形為合格,試驗結果要有記錄和試驗人員的簽字。 8)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9)依據《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7.1.10:修理及帶壓密封安全要求: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進行任何修理。出現緊急泄漏需進行帶壓密封時,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設計規定提出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護措施,并且經過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批準。帶壓密封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并且持證上崗。在實際操作時,使用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當派人進行現場監督。 10)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1)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12)閥門布置比較集中,易因誤操作而引發事故時,應在閥門附近標明輸送介質的名稱、稱號或高明顯的標志。 13)凡投入運行的生產裝置、設備、管路都必須建立靜、動密封檔案和臺賬,密封點統計準確無誤。(密封檔案一般應包括:生產工藝流程示意圖,設備靜、動密封點登記表,設備管線密封點登記表,密封點分類匯總表。臺帳一般包括:按時間順序的密封點分部情況,泄漏點數,泄漏率等)。 4、安全生產投入 1)該公司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2)該公司應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5%提取; (2)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 (3)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 (4)上一年度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于以下支出: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和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預案制修訂與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支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等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運維和網絡安全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估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發現并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檢定校準支出; (9)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支出; (10)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4)該公司應當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 5、安全標準化工作建議 1)企業要全面貫徹落實GB/T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3013-2008《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開展安全標準化,應采用計劃(P)、實施(D)、檢查(C)、改進(A)動態循環、持續改進的管理模式。 3)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依據規范的要求,開展安全標準化。 4)安全標準化的建設,應當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為基礎,樹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理念,與企業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注重科學性、規范性和系統性。 5)安全標準化的實施,應體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原則,通過有效方式實現信息的交流和溝通,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6)安全標準化采取企業自主管理,安全標準化考核機構考評、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監督的管理模式,持續改進企業的安全績效,實現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7)高層領導、企業各級領導要高度承諾、支持、參與。 8)加強宣傳、教育及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技能;全員參與風險評價,消除隱患及不安全行為。 6、安全管理 1)企業應隨時關注極端天氣的變化情況,制定極端天氣下的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特別是對暴雨、連綿陰雨天氣下,邊坡的排水情況進行檢查。 2)涉及動火、動土、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3)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以下統稱“兩重點”)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風險辨識分析,要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術,一般每3年進行一次。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并盡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4)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正)的規定執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5)企業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全體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機制。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6)要加強公用工程系統管理,保證公用工程安全、穩定運行。供電、供熱、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制定并落實公用工程系統維修計劃,定期對公用工程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業應與公用工程的供應單位建立規范的聯系制度,明確檢修維護、信息傳遞、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責任。 7)加強現場管理,加強巡回檢查,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杜絕無組織排放,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有效的處理。 8)公司在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還應做好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要求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勞保用品。 9)該技改項目應對有法定檢驗檢測要求的安全設施定期進行檢測。 10)制訂和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收、儲、裝、卸、運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產品收儲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點,合理選用合適的液位測量儀表,實現儲罐收料液位動態監控。建立儲罐區高效的應急響應和快速滅火系統。 11)企業要建立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帶班領導負責指揮企業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抽查企業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保障企業的連續安全生產。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干部要輪流帶班。生產車間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員參加的車間值班制度。要切實加強企業夜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和處理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 12)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請主管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 13)企業應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第80號令修改),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執證。 7、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并與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及時更新改進。 2)對危險源和廠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根據實踐和演練結果進行補充和改進,使預案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具有操作性。 4)企業的應急預案要與周邊相關企業(單位)和當地政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5)建議該公司增加制定更多方面的應急救援預案,如群體性食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等的應急救援預案以及針對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預案。 6) 針對應急演練活動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制定演練保障方案或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做到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演練保障方案應包括應急演練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及責任部門,應急演練意外情況中止條件與程序等。 7)根據演練評估報告中對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按程序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8)應急演練活動結束后,將應急演練工作方案以及應急演練評估、總結報告等文字資料,以及記錄演練實施過程的相關圖片、視頻、音頻等資料歸檔保存。 9)應急演練結束后,組織應急演練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應急演練評估報告、總結報告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應急管理工作(包括應急演練工作)進行持續改進。 10)組織應急演練的部門(單位)應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并應跟蹤督查整改情況。 11)對主管部門要求備案的應急演練資料,演練組織部門(單位)應將相關資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8、企業應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總體方案及專題實施方案、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不斷逐步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的本質安全和安全管理體系: (1)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2)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團隊,強化安全投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企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建立安全風險警示報告制度。 (4)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治理措施。 (5)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建立完善企業安全承諾制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提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安責險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 (6)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推動技術創新,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 (7)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 | ||||||||||||||||||||||||||||||||||||||||||||||||||||||||||||||||||||||||||||||||||||||||||||||||||||||||||||||||||||||||||||||||||||||||||||||||||||||||||||||||||||||||||||||||||||||||||||||||||||||||||||||||||||||||||||||||||||||||||||||||||||||||||||
提交時間: | 2023.6.12 | |||||||||||||||||||||||||||||||||||||||||||||||||||||||||||||||||||||||||||||||||||||||||||||||||||||||||||||||||||||||||||||||||||||||||||||||||||||||||||||||||||||||||||||||||||||||||||||||||||||||||||||||||||||||||||||||||||||||||||||||||||||||||||
現場照片 |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4-二氯苯氧乙酸(2,4-D)安全環保技術提升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