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露天開采一期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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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露天開采一期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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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露天開采一期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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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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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位于上高縣蒙山鄉,法定代表人黎金生,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營業期限為2012年10月9日至2062年10月8日。該礦山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方式,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生產規模為10.00萬噸/年,礦區面積為0.2251km2,采礦許可證核定的開采深度由+200m至+90m標高。
該礦于2013年7月委托河北宏達綠洲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設計范圍為采礦權范圍內+150m至+90m之間的礦體,實際上,礦山目前開采的資源為+150m以上的資源,開采范圍不在原有的設計范圍之內。
基于上述原因,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海灣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了《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礦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礦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6日組織專家對《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礦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評審,經修改后通過審查。宜春市應急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審查同意《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宜市安監管一字[2018]31號)。
由于采礦許可證范圍內有部分為公益林未能如期置換,導致基建工程部分不能按擴建工程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為了能盡快投產,礦山擬將擴建工程的實施分一期和二期。企業在征求屬地應急管理部門的意見后,委托海灣工程有限公司進行了設計變更。
海灣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提交了《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宜春市應急管理局于9月10日組織專家對《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變更》進行了評審,9月24日下發了《關于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批復(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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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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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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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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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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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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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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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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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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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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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年11月27日查看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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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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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及其配電系統屬于利舊工程;排土場的位置與《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設計的排土場的位置相符。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排土場、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及重大隱患等12個方面的111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11項無關項,不符合項有4項,不符合項占檢查項總數的4%,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綜上所述,上高縣泰鑫礦業有限公司蒙山滸江后嶺石灰石礦建筑石料用灰巖露天開采一期擴建工程無否決項,安全設施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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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