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0-09-18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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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擴建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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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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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礦區位于贛縣區城區北西部方位334°,直線距離14km,礦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4°57′06″,北緯25°59′26″。行政隸屬贛縣區儲潭鄉。
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方式。產品為建筑用石料。采用深孔爆破作業,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為一停產復工整改建設的石場,2019年5月,陜西宇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整改設計及安全設施整改設計》,并取得了由贛州市行政審批局下發的贛市行審證(3)字[2019]212號設計批復。批復后礦山尚未進行整改建設,之后因采礦證礦種由原來的建筑用石料(凝灰巖)變更為砂巖,同時生產規模由原來的30萬m3/a變更為45萬t/a,因此本項目性質為改建。
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于2019年5月委托贛州市金輝礦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儲潭鄉河田龍潭下礦區建筑用砂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2019年8月,江西省地礦資源勘查開發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2019年11月,內蒙吉安勞動安全評價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2020年1月,陜西宇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之后取得了贛州市行政審批局《贛州市行政審批局關于審查同意<關于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的批復》(贛市行審證(3)字[2020]34號)。經過礦山三個月的建設,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各系統已基本形成,經過試生產運行,各系統運行正常。
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和《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非煤礦礦山企業應依法進行安全評價的規定,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采場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為了確保安全驗收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制的《安全驗收評價導則》的要求,贛安中心于2020年7月13日組織評價人員對該礦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項目資料,根據《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要求,對照《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和相關法規要求,運用了安全檢查法進行了符合性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該評價報告,以作為該礦安全設施驗收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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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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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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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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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陳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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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李永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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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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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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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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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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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7月13日收集資料、現場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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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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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評價對象: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
評價范圍:為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采礦許可證范圍內《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涉及的安全設施(包括基本安全設施和專用安全設施)符合性、有效性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安全對策措施。
1)平面范圍:根據地質報告資源儲量估算,以及為了保護西側、西南側民房,設置了300m范圍的爆破禁采區,將礦區范圍由原0.2658km2調整為0.1669km2。礦區開采范圍拐點坐標表見下表。
礦區開采范圍拐點坐標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2)垂直范圍:礦區開采標高調整為+365m~+175m之間。本次驗收+355m、+340m、+325m三個平臺。
3)本次驗收評價主要安全設施包括:建設項目的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設施和專用安全設施
4)本評價報告不包括碎石破碎場地及職業衛生評價,《安全設施設計》中不涉及到的內容亦不列入評價范圍。
二、評價結論
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供配電系統以及排土場的場址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等10個方面的91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否決項14項,全部符合要求;其他項77項,不符合項有1項,占檢查項總數的1.1%<5%,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贛州市龍潭下采石場露天開采改建工程項目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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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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