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
發布時間:2022-06-09
項目名稱 |
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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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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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前身為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四〇九庫,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于2010年12月31日經南昌縣工商局進行了變更為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為中國航空工業供銷江西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民,注冊資本:3000萬元,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縣銀三角大道1支路99號,經營范圍:金屬材料、機電產品、飼料及原料、家用電器、普通機械、建筑材料、正丁醇、乙醇、純苯、甲苯、二甲苯、溶劑油、燃料油批發零售;其他化工產品;人力裝卸搬運;倉儲;食品銷售。
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占地面積261.65畝,有大小庫房15座,達1萬多平方米,另設兩個露天貨場,面積近1萬平方米,同時擁有長度為1.15公里的鐵路專用線,直達公司庫區,承接各類物資發送、到達。公司物資年綜合吞吐量為30萬噸以上。2004年,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當時名為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四〇九庫)經國家國防科工委批準,對油庫進行了技術改造,改造后油庫容量為5800m3;2012年,該油庫擴建了一個儲罐區,新增儲罐區總容量為4600m3;至此,公司油庫總容量達到10400m3。
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油庫共有16個地上儲罐,均為立式內浮頂儲罐,其中汽油2400m³、柴油4300m³、煤油2000m³、溶劑油300m³、酒精1400m³。根據《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第3.0.1條的規定,屬三級石油庫。
2007年3月18日,公司當時以“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四〇九庫”名義辦理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名稱變更為“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后經營許可證亦辦理了變更,此后的2011年、2013年、2016年、2019年按要求辦理了延期換證。2019年6月26日延期換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號:南行審經(甲)字[2020]0010號,許可經營范圍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正丁醇、乙醇、純苯、甲苯、二甲苯、溶劑油、燃料油、甲醇、燒堿、氟硅酸鈉、硫化堿、藥用酒精。經營方式:批發、零售(貿易有倉儲),其中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劑油、乙醇設儲存,燒堿僅中轉,不設儲存,其他許可經營物質采用貿易調撥經營方式,不設儲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受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油庫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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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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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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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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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冠、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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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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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海波、曾華玉、謝寒梅、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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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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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冠、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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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報告完成時間:2022年6月8日
主要任務: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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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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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本次延期換證申請經營的許可范圍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正丁醇、乙醇、純苯、甲苯、二甲苯、溶劑油、燃料油、甲醇、燒堿、氟硅酸鈉、硫化堿、藥用酒精。其中汽油、柴油、航空煤油、乙醇和溶劑油為帶儲存設施經營,燒堿僅涉及中轉,不儲存,正丁醇、純苯、甲苯、二甲苯、燃料油、甲醇、氟硅酸鈉、硫化堿、藥用酒精為貿易調撥。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正丁醇、乙醇、純苯、甲苯、二甲苯、溶劑油、甲醇、燒堿、氟硅酸鈉、硫化堿、藥用酒精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2、該企業的危險因素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等,主要有害因素有噪聲、高溫低溫等。
3、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內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范圍內的汽油、甲醇、乙醇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汽油、甲醇、甲苯、純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甲苯涉及易制毒化學品。該公司為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單位,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4、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油庫區內的罐組一、罐組二、罐組三分別構成三級、四級、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油庫區儲罐與外部防護目標的安全防護距離滿足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但企業仍應加強對油庫區的管理。
2、該公司庫址選擇庫址選擇符合城鎮規劃、環境保護、防火安全和職業衛生的要求,且交通運輸方便,庫址安全條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與公路、鐵路的距離滿足相關條例的要求。
3、該公司油庫區內主要建(構)筑物、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的規定,庫區布置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4、該公司設備、設施及工藝控制、防火防爆措施和公輔工程總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對現場勘查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進一步提高了庫區安全經營條件。
5、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已取得相應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定了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定了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能按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后進行總結、評估;按要求提取安全費用,為從業人員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該公司安全管理體系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經營要求。
6、該公司油庫區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事故應急救援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7、該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評價現場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的要求。
8、該公司不構成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該公司存在限期改正類問題一項,已進行了整改,進一步提高了庫區安全經營條件。
10、根據危險度評價,該公司油庫區得分為17分,為Ⅰ級,屬高度危險。油庫區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從庫區布置,設備、設施及工藝控制、防火防爆等方面采取了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11、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1)儲罐區作業單元的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顯著危險”,該公司按規范要求采取了防火防爆措施;中毒窒息、物體打擊危險等級為“可能危險”,企業需要注意;高處墜落為“稍有危險”。(2)發油臺作業單元的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可能危險”,企業需要注意;其他潛在危險為“稍有危險”。(3)鐵路棧橋作業單元的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可能危險”,企業需要注意;其他潛在危險為“稍有危險”。(4)消防泵房作業單元的潛在危險均為“稍有危險”。(5)柴油發電機房、配電間作業的觸電危險等級為“可能危險”,企業需要注意,火災危險等級為“稍有危險”。(6)消防水池、事故應急池、隔油池等潛在危險等級均為“稍有危險”。
12、通過事故后果分析法評價,得到油庫區各儲罐發生池火事故的后果表,該公司發生池火事故死亡半徑最大為70m、重傷半徑最大為82m、輕傷半徑最大為115m。
三、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安全現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風險范圍內,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
四、建議
江西航空工業物產有限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繼續在企業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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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2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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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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