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08-05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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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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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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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位于江西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占地面積70109.56m2。法定代表人:汪國良,注冊資本3525.854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江西省樟樹市新基山鹽化工業基地,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是一家主要生產偏氯乙烯的化工企業。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生產裝置為30kt/a偏氯乙烯生產裝置及其配套公用、輔助設施。于2007年5月開始建設,2008年建成,2010年通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11年5月4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017年9月22日辦理了延期,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1]0630號,許可范圍:偏氯乙烯(20kt/a)、鹽酸(600t/a)。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現行職能部門有:管理部、財務部、生技部(下設質檢室)、安全環保部、市場部、VDC車間、機修車間、污水車間。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人員80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員20人,采用三班運轉制。主要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有起重機械3人,鍋爐工3人,電工2人,焊接與金屬切割作業1人,氯化危險工藝特種作業人員5人。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4人經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書。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在安全環保部設置有專職安全員3人,各部門、車間配備兼職安全員。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于2014年7月4日取得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證號:贛(宜)AQBWIII0169。2017年9月8日延期,有效期至2020年7月3日,目前正在申請復審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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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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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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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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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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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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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曾華玉、占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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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陳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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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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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阿新林、曾華玉、占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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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7 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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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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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說明
1.1編制說明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位于江西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占地面積70109.56m2。法定代表人:汪國良,注冊資本3525.854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江西省樟樹市新基山鹽化工業基地,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是一家主要生產偏氯乙烯的化工企業。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生產裝置為30kt/a偏氯乙烯生產裝置及其配套公用、輔助設施。于2007年5月開始建設,2008年建成,2010年通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11年5月4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017年9月22日辦理了延期,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1]0630號,許可范圍:偏氯乙烯(20kt/a)、鹽酸(600t/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訂)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訂)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
2020年初,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為了企業的經營要求,增加中間產品1,1,2-三氯乙烷的精餾設施、貯存設施和裝車設施和原副產高沸物(氯油)的貯存設施和裝車設施,從而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1.2評價目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國務院令第645號修訂),《安全生產條件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訂)的要求,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配合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工作。
2、以實現系統安全為目的,在對系統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礎上,重點是考核、評價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保障安全運行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完備性、科學性、有效性,以判定該企業是否具備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的各項安全條件。
3、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9號修訂)的要求,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減少風險。
1.3 評價主要依據
略
二、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概況
2.1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見前
2.1.2廠址基本情況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地處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地處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東臨80m寬的鹽化工業基地主干道鹽化大道,隔道路為晶昊鹽化公司和江西冠京香料有限公司,北側為武夷道,隔道路為江西藍恒達有限公司,西側為江西威泰及冀魯化工有限公司,再西側為鄱陽路,南側為廬山道和湘樟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贛中氯堿制造有限公司。
1、地形地貌
樟樹市位于楊子準地臺南部萍樂坳陷帶之中段清江坳陷,地質構造呈南陡北緩的箕狀,由于長期的構造運動作用,皺褶斷裂很發育。市區出露地層較全,城區位于贛江與袁河交匯處,出露地層主要為第四系沖擊層,東、南部有第三系紅砂巖出露。
樟樹市處于鄱陽湖平原與贛中丘陵之過渡地帶,地形地貌以平原、低丘為主,地形平坦、河川縱橫、絕少高山大嶺。玉華山為全市最高峰,海拔1169米。全市地貌類型主要分為三類:
1)構造侵蝕低山——丘陵地形,海拔高度100米以上,分布面積73.6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5.72%,是本縣的重要林區,植被覆蓋率80%以上。
2)構造侵蝕低丘崗阜地形:海拔高度50~100米,分布面積341.5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26.53%。
3)河谷堆積平原地形:海拔高度50米以下,分布面積871.9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67.75%,是樟樹市重要的糧食及經濟作物產區。
鹽化工基地處于鄱陽湖與贛中丘陵之過渡地帶,低丘、平原是構成基地的主要地貌類型。基地位于楊子準地臺南部萍樂坳陷帶之中段清江坳陷。位于贛江與袁河交匯處,出露地層主要為第三系紅砂巖。
廠址所在地屬于贛江流域的一級階地上,且為第四系贛江沖積物堆積而成。根據鉆探資料,地層分布如下:
1)填土:深灰色,粘性土,層厚為0.2~0.5m,密實。
2)亞粘土:呈淡黃色,層厚為1.5~2.1m,粘性較好,硬塑呈可塑,稍濕,較密實,埋深為1~2.6m,地基容許承載力為1.7~2.1kg/cm2。
3)亞砂土:呈淡黃色,層厚為0.2~0.4m,粘性較差,稍密、濕度大,埋深為2.1~3.1m,地基容許承載力為2.3~3.0kg/cm2。
4)粉細砂:呈黃色,由石英質中粗砂組成,下部含少量的小礫石,透水性較好,飽和。
2、地震
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年版),樟樹市的地震烈度為Ⅵ度。
3、氣象、水文
(1)氣象:樟樹市地處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氣候溫和,四季分明,降水豐沛,日照充足,無霜期長。多年平均氣溫17.4℃~17.6℃/年,最熱月(7月、8月)平均氣溫達29℃~29.5℃,極端最高溫40.9℃,最冷月(1月)平均氣溫5.1℃,極端最低氣溫-11.7℃。全市熱量分布趨勢為:河西高于河東、山區低于平原。平均雷暴天數為48.3d,主要分布在3-9月份。
降水豐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560.5mm,最多年降水量2184.6mm,最少年降水量1017.7mm,年均降水日153天,最多202天,最少124天,雨季集中在4~6月,占全年降水50%左右。光照充足:年均日照時數1893.7小時,日照率43%,太陽輻射總量108.3747千卡/cm2,
光合有效輻射量(生理輻射)為54.1876千卡/cm2。
全年風向變化明顯:主導風為東北風(靜風除外),6、8月份西南風和東北風各半,7月份西南風為主,其它月份東北風為主,平均風速2.4m/s。
(2)水文:樟樹市地處低丘平原地區。地表水系發育,水資源豐富。主要地表水系為贛江、袁河、蒙河、消河、龍溪河、蘆水、清風河等。全市地表水平均徑流深800mm,徑流總量為10.4549億立方米。
地下水有松散巖類孔隙水、碎屑巖類孔隙水、碳酸鹽巖夾碎屑巖列隙溶洞水、基巖列隙水四種類型。全市地下水多年總儲量3.548億立方米。主要屬松散巖類孔隙水,約占地下水總量的88%,枯季地下水天然資源210171.69m3/d。
廠址地下水埋深為2.65~2.8m,含水層為下部中粗砂和粉細砂層。
區域交通運輸條件
1、鐵路
鐵路貨物運輸共有兩條主線,一條是浙贛線,在樟樹市境內長58.36km,該線在樟樹站有兩條專用線,分別是江邊貨場專用線和港埠公司危貨品專用線,其裝卸能力分別為100萬噸/年和80萬噸/年。
另一條主線為京九線,京九鐵路在樟樹市境內長11.5公里,該線現有貨場一個——樟樹東站,設計能力30萬噸/年(目前實際裝卸能力為2萬噸/年)。目前,經鐵道部批準,動工興建鹽化基地危貨品專用線一條及貨場一個。設計運輸裝卸能力為400萬噸/年,遠期為800萬噸/年。
2、公路
樟樹市公路里程1369.311km,其中高速公路兩條,贛粵高速(樟樹段)長37km,滬昆線(昌金段)14.6km,贛粵高速與滬昆高速公路在境內昌傅鎮交匯。105國道27km,省道65.23km,農村公路1225.481km。
3、水運
樟樹港為江西省三大港口之一,常年通航能力可達500噸。樟樹通航河流有贛江、袁河,贛江境內長28.4公里,袁河境內長57公里。樟樹貨運碼頭靠泊能力500噸級,錨地共9處,泊位20個,堆存能力近百萬噸,年設計吞吐能力150萬噸。
2.2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裝置、儲存設施等基本情況
2.2.1涉及的物質及裝置能力
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質見表2.2-1。
表2.2-1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物質及裝置實際能力一覽表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涉及的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物質主要有:生石灰、氫氧化鈣(石灰水)、氯化鈣等。
2.2.2 主要生產工藝
生產工藝由氯化、皂化、精餾等主要工藝以及皂化液配制、尾氣處理、皂化殘液處理等輔助系統組成。
具體工藝略
2.2.3 主要生產裝置
主要設備略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鋼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
起重機械共2臺:2臺3噸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安裝在液氯鋼瓶棚和氣化廠房(根據《特種設備目錄》質監總局2014年第114號,電動葫蘆未列入特種設備)。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內由江西百順能源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的特種設備:鍋爐1臺,登記使用證號:鍋10贛C00051(17):廠內機動車輛1輛,登記編號:車11贛C00696(19)。
鋼瓶:液氯鋼瓶,由供貨方集中負責管理。
在用壓力容器共24臺:主要包括壓縮空氣儲氣罐,冷凍機的蒸發器及貯液器、油冷卻器,氯氣緩沖罐,VC貯罐,VC蒸發器等。
2.3 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
2.3.1 供配電系統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電源由東側10kV架空電力線提供,來源于鹽化基地220kV變電站,供電電壓10kV,兩回路供電,經電纜溝敷設到變配電間內。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用電電壓等級為10 kV(2臺冰機)、380V和220V。總電力負荷約1600 kVA(其中10 kV冰機單機功率為500kW)。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設置變配電系統,變配電間位于廠區的東北側,共設1臺10/0.4kV、800 kVA的變壓器,位于變配電間室內,用墻與配電間隔開。高壓配電間配置10kV饋線柜、冰機10kV配電柜、直流屏和配電柜等。
冰機廠房東側一樓設置配電間和柴油發電機室(原設在生產廠房),用墻與生產裝置隔開,單獨開門,配置配電柜,供生產車間設備用電。液氯氣化操作室內設置配電柜負責液氯氣化裝置的供電。冷凍、空壓、循環水等公用輔助裝置的配電柜設置在機旁。新增200kW柴油發電機組以滿足二級負荷用電。
自動控制儀表設置1.5kVA的UPS電源。
車間、控制室、變配電間設自帶蓄電池的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時間大于30min。
防雷、防靜電接地
生產車間、氯乙烯罐區、成品罐區、液氯鋼瓶和蒸發、變配電間等為工業第二類防雷建筑,其它建筑物為第三類防雷建筑,主生產廠房設置避雷針,其余利用屋面避雷帶防直擊雷。考慮防直擊雷和雷電感應,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均屬可靠接地。保護接地、防雷、防靜電接地和工作接地的干線連接在一起,組成聯合接地網。總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
控制室設置SPD-40KW浪涌保護器1臺。
2.3.2給排水
1、一次水
生產及生活用水利用鹽化基地市政水做為水源,樟樹鹽化基地已建成一座日供水10萬噸的自來水廠,由基地市政水管上引入一根供水管供一次水。水壓0.30MPa。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在主廠房北側設置循環水裝置,設有機械通風逆流式冷卻塔4臺,單臺冷卻水處理能力Q=400m3/h,循環水泵4臺,2臺800m3/h,2臺400m3/h。循環回水利用余壓上塔。
3、消防水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設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消防水池為500m3,消防泵2臺,Q=180m3/h(50L/s),H=70m。
4、污水處理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的西北地勢較低處設置污水處理站,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及初期雨水,設置了500m3的事故應急池。改造時新增了2個2000m³鹽水儲槽和三效鹽水蒸發裝置,減少污水排放量。
5、排水
排水采取清污分流,污水送污水處理站達標排放,清水與雨水合并入清水溝排入明渠。
2.3.3 供熱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蒸汽用量約6t/h,現有1臺 10t/h鍋爐,單臺蒸發量為10t/h,額定壓力1.25MPa,1臺6t/h鍋爐(已停用)。
鍋爐配套干煤棚(有時以谷殼為燃料),鍋爐水沫除塵器系統及鍋爐水處理裝置。
2.3.4 冷凍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需-15℃冷凍水,冰機房設置有2臺F18JYSLG25F螺桿冷水機組,單臺電機功率500kW(10kV),制冷源采用R22,冷凍液采用氯化鈣水溶液。設置2個200m3冷凍鹽水箱,3臺240m3/h循環泵,3臺400m3/h冷凍鹽水泵。
2.3.5 壓縮空氣、氮氣
壓縮空氣主要供氣動儀表用氣。在高壓配電間的北側棚內設置2臺螺桿式壓縮機,單機額定供氣能力為9.9Nm3/min,出口壓力P=0.75MPa,冷干機1臺,配備1臺2m3、1臺7m3的空氣貯罐向各裝置供氣。
在空壓機棚內設置1套PD90型變壓吸附制氮裝置,設置1臺7m3的氮氣貯罐向各裝置供氣。
2.3.6 主要儲存裝卸設施
略
2.3.7電訊
1、電話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辦公室、控制室及各操作室設置有程控電話。控制室配備4臺防爆對講機。
2、電視監控系統
在控制室設置電視監控系統。在液氯鋼瓶、氣化、生產廠房、罐區等處設置攝像機24臺,以視頻服務器方式實現對重要區域的實時監視。
2.3.8分析化驗
分析化驗主要對原料及產品、中間產品的質量分析,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在辦公樓設有中心化驗室,負責原料和產品的分析和生產過程的中控分析。
2.3.9自動控制系統
1、控制室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設置集中控制室。控制室搬遷到冰機廠房東側二樓,與冰機裝置采用防火墻隔開,設置專用樓梯和生產廠房的聯絡廓道。控制室按功能分為控制室、機柜室
2、DCS系統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對氯化、皂化、精餾裝置采用集散控制系統(DCS)對工藝生產裝置進行集中檢測、控制和集中管理(略)
3、SIS系統
針對氯乙烯罐區、液氯氣化、氯化塔設置SIS系統。
2.4 總圖及平面布置
2.4.1 廠內交通
廠區出入口設二個,東面大門為廠區主要人流出入口,靠近廠前區,北面大門為主要貨流出入口,靠近成品罐區和地磅。
公司主要道路為水泥路面,道路兩旁有排水溝和綠化帶。
廠區內主干道為8m,次干道為4-6m,道路的轉彎半徑為9m。廠內道路采用環狀布置。
2.4.2生產、儲存作業場所
生產、儲存作業場所(略)
2.4.3 總平面布置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分為三個功能區:廠前區、生產區的公用輔助設備區。
廠前區位于廠區的東南側,靠近鹽化大道,進廠大門后南側為辦公樓,距辦公樓約30m為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VDC生產區位于廠區中部的東側,液氯鋼瓶存放和氣化、氯乙烯貯罐位于主廠房的南側,冰機和循環水、成品罐區位于主廠房的北側,高壓變配電位于冰機廠房的北側、成品罐區的東側,新建空壓機棚位于高壓變配電室的北側;地磅布置在北側大門進口位置。污水處理、鍋爐房、尾氣處理裝置等布置在主廠房的西側。208罐區位于廠區西北側,廠區的西側為擴建的四氯乙烯裝置區。公用輔助設施圍繞主廠房布置。
平面布置見平面布置圖。
一、消防設施
1、廠區設環狀消防水管,管徑為DN150,原設計室外消防水流量為30L/s,室內消防水量為10 L/s,一次用水量為40 L/s,連續供水時間3h,總消防水量432m3,采用500m3消防水池,設置補充水管,設置2臺Q=50L/s、P=0.7MPa(1用1備)的消防水泵。
2、廠區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20m,共設置室外消火栓11個。辦公樓、生產廠房、液氯鋼瓶庫等布置有室內消火栓。
3、各崗位配備了干粉滅火器等滅火器材。氯乙烯罐區配置50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2輛,成品罐區配置50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1輛。
4、廠區內有可供消防車行駛的道路,環形布置。
二、建筑及工藝控制設施
1、在主生產廠房的東側設置封閉式樓梯間和安全樓梯,為人流的安全出入口。
2、控制室、配電間搬遷到防爆區區域外,與冰機廠房之間設置防火墻隔開。
3、生產廠房采用無圍護框架結構,有足夠的泄壓面積,采用不發火樓面材料。
4、液氯鋼瓶貯存和氣化、氯乙烯罐、主生產裝置、成品罐區、鹽酸罐區、尾氣處理系統等各工序都最大限度地敞開或露天化布置。
5、鍋爐、壓力設備、壓力容器均設置了安全閥。氯乙烯貯罐為壓力容器,設置有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及傳送器、壓力、液位報警等。
6、常壓液體貯罐設有呼吸管,易燃液體的呼吸管口設有阻火器。粗偏氯乙烯、成品罐設置冷凍水盤管,成品罐設置氮封,裝卸采用鶴管裝卸。
7、冰機等設備設置了水壓、油壓、壓力、溫度及過電流聯鎖。
8、主生產廠房、液氯鋼瓶和氣化、氯乙烯貯罐及壓縮機、成品罐區、主生產廠房等區域的電氣設備采用防爆或隔爆型電機,開關、照明。
9、氯乙烯罐區設置了一個空罐作為事故處理罐,當罐發生故障時,迅速將氯乙烯轉移到事故處理罐內。
10、生產裝置設置了吸收塔和尾氣處理裝置。
11、液氯總管設置自動電動切斷閥,在控制室設置緊急切斷按紐。
12、生產裝置采用DCS控制系統,設置流量、溫度、壓力顯示、控制,氯化塔設置溫度與冷卻水的聯鎖,皂化設置溫度與蒸汽、循環水和冷凍鹽水的聯鎖,精餾設置溫度與蒸汽、冷凍鹽水的聯鎖。控制有手動和自動兩種,可互相切換。按要求進行了HAZOP分析及功能完整性評估,配置了SIS系統。設置緊急停車按紐。
13、液氯鋼瓶存放、氣化、氯化等處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氯乙烯罐區、生產車間、成品罐區設置易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在控制室設置報警控制箱。
14、配置變壓吸收制氮裝置,生產過程及成品罐區采用氮氣置換和氮氣保護。
15、氯乙烯卸車采用萬向管道系統。
三、電氣安全及防雷、靜電
1、主變壓器采用差動保護、瓦斯保護、過流保護、主變保護盤等保護裝置,并采用呼吸器和防爆膜等防超壓保護。變壓器采用過流保護和呼吸器、防爆膜保護。低壓電機采用短路、過負荷保護。
所有電機采用保護接地、工作接地。
接地系統采用TN-S工廠型接地系統,電氣保護接地、防雷接地、靜電接地同一接地系統。
所有存在易燃易爆的設備、塔、槽、罐等均進行了可靠的靜電接地。
所有廠房、露天布置的設備、塔、槽、罐均按規定設置了避雷或防雷裝置,引下線符合要求,經氣象防雷部門檢測合格。
2、新增200kW柴油發電機組,有效保證二級負荷的供電。
四、防中毒設施
1、各存在有毒環境的崗位配有防毒面具柜,配備了2臺空氣呼吸器及相應型號的過濾式防毒面具。
2、對存在毒物從皮膚侵入的崗位,配備了專用的個人防護用品如橡膠手套、全封閉橡膠服、全密封眼鏡等。
3、公司共配備了8臺空氣呼吸器、4套防護服。
五、其他安全設施
1、樓梯、平臺、過道均按要求進行敷設,各建筑物及露天框架均設置了不少于2個通道或出入口,利于人員及時疏散。
2、運轉設備的裸露部位設置了防護罩或防護欄。各種泵、機出口設置了止逆閥等防物料倒流裝置。
3、鹽酸、液堿貯槽設有圍堰。
4、各崗位采用自然采光和輔助照明結合的方式,各主要操作點及巡回檢查路線上均有照明。
5、工業管路按規定進行標色。
6、各崗位均設置了醒目的與之相適應的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安全周知卡。
7、各崗位、辦公室配有電話。控制室配備4臺防爆對講機。
8、全公司裝置區內共設置防爆電視監控19處,集中在控制室顯示、監控。
六、衛生設施
廠區內設有噴淋洗眼器、淋浴室。
各崗位基本上配有空調、電扇,排氣扇等。
存在粉塵危害的崗位如石灰車間設有除塵裝置。
夏季每年發放防暑藥品、防暑飲料和防暑食品,各崗位發放滅蚊藥水等。
2.6 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安環部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3人,各部門、車間配備兼職安全員。
班組指定了兼職安全員,建立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
2、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根據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重新修訂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伋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安全費用管理制度,安全風險金抵押制度,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管理部門、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風險評價管理制度,隱患治理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制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變更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禁火與禁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罐區安全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關健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領導干部承包管理關健裝置、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與防護器具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和定期檢驗管理制度,,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劇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管理制度,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管理制度,安全檢修管理制度,生產設施報廢和安全拆除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供應商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防塵、防毒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監測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績效考核制度,安全標準化工作自評管理制度,氯氣(液氯)安全管理制度,防強堿強酸灼傷管理制度,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電氣管理制度,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干部值班管理制度,生產裝置開停車安全管理制度,生產工藝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告知承諾制等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各崗位操作技術規程及安全技術規程。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執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崗位操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安全知識和技術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并考。事故管理能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廠區各種作業票證。
對職工定期進行體檢并建立了職工健康檔案。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針對危險目標制定了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案。
2.7 上期換證以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變化情況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上期換證以來在役危險化學品裝置未發生變化。主要是設備檢修和更換部分設備,
2020年初,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為了企業的經營要求,增加中間產品1,1,2-三氯乙烷的精餾設施、貯存設施和裝車設施和原副產高沸物(氯油)的貯存設施和裝車設施,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編制了安全設施變更設計, 2020年2月28日通過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的審查,文號宜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4號,2020年6月5日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組織了安全設施竣工驗收。2020年7月根據HAZOP分析報告進行了安全儀表系統(SIS)的安裝調試,2020年7月28日邀請專家進行了驗收。
2.8 三年來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
根據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事故臺帳,三年以來未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人員重傷、多人中毒和嚴重泄漏事故。
三、安全評價的范圍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41號)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結合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經與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協商,確定本評價范圍為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VDC生產裝置及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
具體范圍包括:
VDC生產裝置包括氯化、皂化、精餾及尾氣處理裝置。
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如液氯鋼瓶存放及氣化、氯乙烯罐區、成品罐區、208罐區變配電、給排水、鍋爐房、冷凍、空壓、制氮、倉庫、污水處理站、中控分析等。
表3-1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申請許可的產品、中間產品明細表
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混入到產品氯油中。
四、安全評價程序
1、與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協商,確定本評價的范圍;
2、根據雙方協商的評價范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導則》(試行)附錄1的要求,雙方共同收集、整理安全評價所需的資料;
3、根據工藝、設備及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編制安全檢查表;
4、根據工藝、設備及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確定采用的安全評價方法;
5、根據檢查表對現場進行檢查;
6、現場檢查過程中和現場工作結束后與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相關人員交換意見;
7、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
8、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
9、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10、整理、歸納安全評價結果;
11、對評價結果與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再次交換意見;
12、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五、安全評價方法
5.1 評價單元的劃分
5.1.1 評價單元劃分的原則
劃分評價單元應符合科學、合理的原則。評價單元劃分遵循以下原則和方法
1、以危險、有害因素類別為主劃分評價單元;
2、以裝置、設施和工藝流程的特征劃分評價單元;
3、將安全管理、外部周邊情況單獨劃分為評價單元。
5.1.2 評價單元的劃分
本次評價根據的具體情況,確定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評價單元的劃分以功能為主劃分評價單元。
評價單元劃分見表5.1-1。
表5-1 評價單元劃分表
5.2 采用的評價方法
1、安全檢查表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 SCA)
為了查找工程、系統中各種設備設施、物料、工件、操作、管理和組織措施中的危險、有害因素,事先把檢查對象加以分解,將大系統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統,以提問或打分的形式,將檢查項目列表逐項檢查,避免遺漏,這種表稱為安全檢查表。
以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在大量收集評價單元中的資料的基礎上,編制安全檢查表。
用安全檢查表對評價單元中的人員、設備、工藝、物料、作業場所及對全廠周邊環境、安全生產管理等方面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主要是符合性檢查。
2、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法
重大事故后果分析法主要在于定量描述一個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對工廠、周邊等造成危險、危害的嚴重程度,為企業強化安全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提供相應的信息,以達到降低事故影響的目的。采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開發的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進行定量風險評價。
六、生產、儲存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
6.1 生產、儲存裝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
生產、儲存裝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略)
6.2 外部環境及自然環境的影響分析結果
6.2.1生產裝置、設施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外部環境的影響
1、對居民的影響
根據資料和現場勘察,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儲存裝置距離民居不小于1000m。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對外部影響主要是液氯泄漏和氯乙烯泄漏造成的影響,根據定量計算,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最大為110m,事故后果計算最大危害半徑為348m。因此,發生泄漏等重大事故基本不會對居民造成影響。
2、對周圍企業及公共設施的影響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鄰近裝置的主要是江西鹽恒達化工有限公司、晶昊鹽業公司、冠京香料公司、冀魯化工和贛中氯堿制造有限公司的用地。相鄰的企業的裝置與該公司危險裝置至少保持有30m以上的安全距離,發生火災事故的影響較小,但發生重大有毒氣體泄漏、爆炸事故相互之間可能發生影響,根據個人風險計算,周圍企業的個人風險值均小于3×10-6,屬可接受個人風險。其主要原料氯由藍恒達公司供應,運輸距離短,減少了長途運輸過程的危險。
6.2.2周邊居民、企業和公共設施對生產裝置、設施的影響
1、居民的影響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處于工業園區,民居主要為附近村莊,距離生產、儲存裝置不小于1000m,對生產裝置、設施不會產生影響。
2、周邊企業及公共設施的影響
周邊企業基本上和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的生產性質相同,企業之間距離大于防火距離的要求,其發生火災對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影響較小。發生有毒氣體泄漏事故或易燃氣體爆炸事故,對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影響較大。
6.2.3自然條件的影響
1、 雷擊
該公司所在地地處雷擊區,每年平均雷擊超過50d,易受雷電襲擊,雷擊可能造成電力供應中斷,設備損壞,也能引發可燃物質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等。
2、風雨及潮濕空氣
風對生產裝置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可加速氣體的擴散,對于少量或微量氣體泄漏,有利于迅速擴散,使其不能積聚達到危害濃度;對于大量泄漏,其加快泄漏物擴散,使泄漏物擴散到達的區域范圍更大,如果在一定范圍內的易燃、易爆氣體達到一定濃度后,遇火源可發生爆炸事故,因此產生明火的生產裝置或設施等的布置,應在風向方面加以考慮。
該公司生產裝置存在腐蝕性物質,雨水或潮濕空氣可加大對設備、框架的腐蝕。
夏季高濕度環境,可能造成人員中暑。
3、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主要包括不良地質結構和地震,造成建筑、基礎下沉等,影響安全運行。如發生地震災害,則可能損壞設備,造成人員傷亡,甚至引發火災、爆炸事故,造成嚴重事故。該公司所在地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地震加速度小于0.05g,地震的影響較小。
4、洪水和內澇
該公司所在地距贛江較遠,且場地標高高于當地最高洪水位,不受洪水的影響。廠區有排水設施,鹽化基地設置了排灌站,不受內澇影響。
5、冰凍
冰凍主要對輸送管道、水管等因凍結而破裂造成物料的泄漏或輸送不暢,儀表空氣中水汽凝結造成儀表管線失靈,氣動調節閥不動作等造成操作失控;樓梯打滑造成人員摔跌等。
6、高溫
當地最高氣溫達40.9℃,夏季高溫高于偏氯乙烯的沸點,如偏氯乙烯罐內冷凍水中斷或保溫不良等,造成罐內液體沸騰,大量氣化,罐內壓力過高發生物理破壞或大量氣體噴出引起火災、爆炸。另外,高溫天氣可造成人員中暑。
七、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評價內容的結果
根據附錄2安全檢查表檢查情況,對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分析(略)
略
7.3 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結果見表7.3-1。
表7.3-1構成重大危險源單元匯總表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分級過程略。
7.4 存在的事故隱患及風險程度和緊迫程度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事故隱患及風險程度(略)。
八、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測后果
根據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進行定量風險評價,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測后果(略)
九、對策措施與建議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隱患。
9.2 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的對策措施
1、現場隱患整改措施建議見表7.4-1。
2、管理方面的對策措施:
1)應完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全體員工應按照安全 生產責任制要求參與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企業應定期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有關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
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制定月度個人安全行動計劃,并對安全行動計劃履行情況進行考核。
4)企業應建立異常工況下應急處理的授權決策機制。
5)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實習學生等。
6)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工藝卡片。
7)防爆區域作業的電工應取得防爆電工作業證。
8)安全標準化證書到期,應及時進行復審、延期。
9)應建立劇毒化學品防搶、防破壞及技術防范系統發生故障等狀態下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每年開展一次針對性的應急演習。
9.3 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及其建議
建議按《液氯泄漏的處理處置方法》HG/T4684-2014等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應進一步完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的要求完善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完善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措施。應建立劇毒化學品防搶、防破壞及技術防范系統發生故障等狀態下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每年開展一次針對性的應急演習。
十、安全評價結論
10.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化學灼傷、凍傷、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粉塵、噪聲、高溫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化學灼傷。
2、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氯屬劇毒品。
3、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及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氯、氯乙烯為重點監管的化學品。
4、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氯、氯乙烯為高毒物品。
6、根據監控化學品名錄:無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7、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8、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氯、氯乙烯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9、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VDC生產過程中氯化屬于氯化典型危險工藝。
10.2安全生產條件
1、選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廠址與周邊民居的距離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防火分區、泄壓面積等符合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爆炸危險環境電機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配備了防毒面具及防護用品,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6、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防塵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倉庫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10.3重大危險源評估結果
1、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單元中VDC主生產廠房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儲存單元中液氯鋼瓶庫、成品罐區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氯乙烯罐區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根據定量計算,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發生液氯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徑為202m,中毒半徑為348m。
3、根據個人風險計算,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根據社會風險計算,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無社會風險。
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計算,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屬在役裝置。
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的一類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10m。
一般防護目標的二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50m。
一般防護目標的三類防護目標(<3´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0m。
4、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5、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配備了兼職救援隊伍,制定了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了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
10.4評價結論
1、安全生產條件結論
江西國宏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2、建議
1、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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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8月5日 |